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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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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200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畅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根据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1、取消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工作经历”条件限制。具体专业(岗位)如下:

许昌市文化艺术学校:舞蹈专业和音乐专业(5年以上教学经验,取消);

许昌市城乡规划监督站:法律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取消)。

许昌市公用事业监管服务中心:物流管理、文秘类、给排水工程和城市燃气工程专业(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取消);

许昌市建安医院:精神卫生、临床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妇产科学和临床医学(具有1年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取消),会计专业(1年以上工作经验,取消)。

2、考虑按摩专业和盲人报考者的实际情况,许昌市按摩医院按摩专业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按摩专业知识(包括伤科按摩学、经络学、解剖学等)和按摩手法实际操作。盲人报考者的作答方式于2009年5月13日至15日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按摩专业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职业能力测验×20%+按摩专业知识×30% +按摩手法实际操作×50%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人事局

                              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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