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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新疆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公录公务员政策问答(二)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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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的补充说明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向社会公布后,得到了广大考生、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由于国家开设的专业科目较多,有些专业就业的主要方向是企、事业单位,因此,该参考目录是根据多年来自治区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经常涉及到的主要专业,没有涵盖所有具体专业。近日部分考生对一部分专业如何归类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和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序 号

1 生态学 环境科学类

2 信息网络安全 计算机类

3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类

4 酒店管理 工商管理类

5 农业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类

6 教育技术 教育类

7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类

8 录音、艺术 艺术类

9 信息与计算机 计算机类

10 网络教育 教育学类

11 资产评估与管理 经济管理类

12 语文教育 教育类

13 汉语言文学教育 教育学类

14 涉外旅游 工商管理类

15 维吾尔语言 中文类

16 小学教育 教育学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和补充说明,仅限于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使用,不作为其他行业或工作使用。我们也深知如何科学、合理确定公务员招考专业目录,需要广大考生的支持和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在进一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补充、完善自治区公务员招考专业目录,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新疆生源如何认定?

原属新疆户籍,因参军、就学等因素到内地省、市、区,目前户籍仍在内地,可视为新疆户籍,对部分职位面向新疆地州生源的,按此办法进行处理。

三、助学贷款毕业生可否报考?

对已毕业因助学贷款尚未拿到毕业证的人员,按规定,可以报考,如入围面试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助学贷款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考察、录用时学校需提供原件(用后退回)和相关证明。

四、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否报考?

在职公务员报考应满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同时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经单位同意(含需要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

五、内地生源、院校毕业生可否报考?

2009年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招考对象原则上为新疆户籍人员,对个别新疆紧缺、特殊专业,可面向全国,具体要求克、可通过查看职位表进行了解。

六、如何进行政策咨询?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对一些特殊问题或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可通过咨询电话或考生留言进行解决。考虑到工作人员下班、电话会出现占线等情况,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解决问题,我们建议,考生可多通过留言进行询问。我们每半天进行一次集中答复,对共性的问题,以问题解答方式通过新疆人事人才、新疆人事考试网进行解答。

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2009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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