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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20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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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武汉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武汉海关关于参加2010年武汉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武汉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0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武汉海关(最好以特快专递方式)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三)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四)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六)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八)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二、相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要求邮寄的复印件材料的原件。

  (二)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在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任何环节直接取消该考生的相应资格。

  (三)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色照片,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第八条的要求。

  (四)考生所提交材料,面试后不再退还。

  (五)面试等后续工作的详细安排将通过武汉海关网站或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四、联系方式

  邮寄单位: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

  邮寄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95号

  邮政编码:430021

  联系电话:027-82768063

  请考生在寄送材料的邮件上注明“2010年考录公务员面试材料”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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