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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所属事业单位08年招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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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精神,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经自治区人事厅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5个岗位工作人员,详见《自治区人事厅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到gxrstrsc@126.com。所发送《报名表》的“单位意见”栏上必须说明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至31日。
(二)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于2009年1月6日前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以电话或电子信箱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三)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的《报名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办理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
时间:2009年1月9日上午9时-12时。
地点: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号自治区人事厅402室。
(四)考试
1、考试的形式和内容。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2、考试比例。笔试中,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达不到考试比例的,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经报请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后才开考。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七)体检。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及考核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体检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上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相关手续。在聘用期内,享受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凡在填报资料或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71)5854534
监督电话:(0771)5869619
传真:(0771)5854534
附件:1、《自治区人事厅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自治区人事厅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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