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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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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碑林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各项措施,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人事局批准,决定对区属部分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60 人

1、综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15人;

2、教育系统招聘人员35人;

3、卫生系统招聘人员10人。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碑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统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大专毕业生限西安市生源);

2、根据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卫生岗位的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须具有从业资格证;

6、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及报考卫生岗位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达到规定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卫生岗位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和步骤

通过公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低于3:1时,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引进急需人才除外。

(一)公布招聘简章

2009年3月6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西安教育网(www.xaedu.sn.cn)、西安第一招聘网(www.01xa.com)、碑林区政府信息网(www.beilin.gov.cn)、碑林人事人才网(www.blrs.gov.cn)、碑林教育网(www.bledu.gov.cn)、碑林区政府办公楼大厅及部分普通高等院校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1日—3月21日(截止21日中午12:00)

2、报名网站: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规定的程序进行)。

3、资格初审:考生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考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审核缴费:2009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到碑林区机关办公大楼四楼人事局415室(南二环西段69号)审核并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有关手续办理,请拨打咨询电话或见网上报名须知。

5、打印准考证:2009年3月26日—3月27日,已缴纳报名费的考生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具体内容及时间如下: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应招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卫生系统研究生硕士学位以上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参与排列直接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以后采取面审的形式进行,面审对象为通过笔试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审人员除需带准考证外,2009年毕业的考生还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打印版)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往届未就业考生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和所在单位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审时间及地点见网上通知)。

3、面试。综合事业单位及卫生系统的考生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教育系统考生面试以讲课为主。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把公务员站点加入收藏夹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为准。

4、体检。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

5、考核。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用人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内容有:工作学习成绩、现实表现、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资格条件及回避等。往届生要考察毕业后的工作实践表现,应届生资格审查延伸至毕业后。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的名额从同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审定后报西安市人事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人事档案关系转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本简章由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09年碑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咨询电话:029-8535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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