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面试 >> 真题解答 >> 正文

详解2007年深圳市公务员面试真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07年8月5日上午深圳公务员面试真题

1.有媒体反映你单位的工作存在问题,领导让你去处理这件事情,你怎么做?

广州面试真题分析:首先对于这个问题,让我们先分析题中的前半部分“有媒体反映你单位的工作存在问题”。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展开调查,调查事实的真相。对于“调查结果”这个点,其实总的来说有三种可能性,以下我们将从这三种可能性中分别分析我们的“具体做法”:

(1)你单位的工作确实存在问题。如果是这种情况,处理的方式就是:一、要感谢媒体和公众对单位的关注和帮助,使得单位能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这个点很重要,因为这直接体现一个单位和单位工作人员的“气度”。因为戴斌老师常常这样认为:“听不得反面意见的单位不是好单位,听不得批评声音的公务员不是好公务员。”所以在这个点上,“气度”的“体现”是少不得的。二、要认真检讨自身工作的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和意见。三、要把调查的事实、整改方案和意见提交领导审阅。四、经过领导同意或批示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五、将整改后的结果向媒体和大众公布,并接受舆论的监督。对于这个点,我们还可以延伸一下,延伸到我国目前的一个“国策”,那就是“政务公开”这个点,“政务公开”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让公众和舆论更好地监督行政工作,避免“行政失当”。如果考生能在回答过程中略为谈一下这个延伸点,会更有利于获得面试考官的认同。

(2)你单位的工作不存在问题,是媒体及外界对你单位的工作存在误解。如果是“存在误解”,其实解决的方法就很简单了,那就是“消除误解”。或许有考生会问:“如何消除误解呢?”其实对于这个点,我们可以采用逆向思维,“消除误解”的最好方法,不是“正面地”去“解释”,而可以从“侧面”着手,从“增强了解”来着手。其实道理是简单的,因为“误解”是源于“不了解”,那么“了解”过后自然就“不误解”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别人说你“做错了”,其实你大可不必与之争论,也不需要告知“我没有做错”,你只需要告诉他:“来,看一下我是怎么做的,或许你就能知道我有没有做错。”问题很多时候就被“和谐化”地解决课。其实这个“侧面化”的技巧,在公务员的实际工作中“运用”十分广泛,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在回答问题时不妨多尝试从“侧面角度”展开对策。

(3)媒体的“恶意炒作”。其实目前来说,对于这个点来说,国内的争议还是比较大。因为是否是“恶意炒作”,其实更多的是一种“主观性”的判断,因为是不是“恶意”很多根本就很难判断。对于这个点,我们可以保持这样一个态度和定论:事物总是有其两面性,新闻报道也不可能绝对“真实”,从业人员也必定会存在“良莠不齐”的可能性,但我们认为总体而言,这种现象是“极少数”的。另外,戴老师提醒考生注意对于这个点的剖析,实际上从整体来说,可能性是非常小的,而且这个点非常敏感,在展开回答时如果把握不住“分寸”,有可能给考官一个“不好的印象”。所以戴斌老师建议考生对于这个点的原则是:一定要谈到这个点,方能体现思维的“全面性”,但要慎重地谈这个点,要在“认为其是极少数现象”的大前提下来谈,毕竟这个点虽然存在,但它是一个“负面性质”的点,谈得不好就容易“不中庸”。对于这个问题,戴斌老师在之前写过《公务员的“中庸”与公务员考试》一文中其实已经明确提出过“中庸”思想在公务员考试中尤其是在面试中的重要性。戴老师认为在公务员面试中,事物的对与错是排在第二位的,其实很多时候面试过程中考生“言语表达”的“得体性”常常要占更重的“戏份”。从这点延伸开去,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很多时候不同的考生即使讲“同样方向的答案”,但得分却很可能是“天壤之别”。因为我国的文字特点决定了,即使是“一样的”意思,不同的“表达方式”,“效果”和“寓意”可能“截然不同”。对于这个点希望考生能多加留意。

(该答题方向的延伸:其实媒体报道的真实性问题,虽然是极少数现象,但也有一些例子让我们不得不在相应的行政工作中“多想一层可能性”。而媒体报道失实的典型案例就是: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了题为《纸做的包子》的虚假新闻。报道无中生有,编造了北京市某区一些黑加工点使用废纸箱为馅制作小笼包出售的假新闻。消息播出后,经多家媒体转载转播,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责成北京电视台澄清事实真相、向社会做出深刻道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北京电视台台长通报批评,给予北京电视台总编辑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北京电视台主管副总编记过处分,本人引咎辞职。北京电视台也对生活节目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和分管《透明度》栏目的副主任,以及栏目制片人等三人给予撤职处分,同时解除了栏目有关编辑与北京电视台的劳务关系。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对北京电视台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市属各新闻媒体以此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从这个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其实政府对行政工作中所遇到的“带恶意的”不实报道也是有一定的“预防和解决措施的”,所以答题时,考生是可以对这个点进行论述的,并不会与国家的主流观点不一致。)

2.参加这次公务员,你对深圳以后的公务员招考有什么建议?

广州面试真题分析:这是一道开放性的面试题目,没有固定的答案,完全看考生“个人的观点”。而且这道题目里面有着非常“隐蔽”的“陷阱”,表面上看,是要考生提“建议”。那么什么是“建议”呢?从文义上看,通俗地认为,应该就是——对“所存在的不足”发表看法,并提出“方法”解决“所存在的不足”。这就是命题人设下的一个“隐蔽”的“陷阱”。这里面有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答题方向就是“考试的公平性问题”。这个点非常敏感,建议面试坚定地“不涉及”,且目前网络上和社会上有许多“有争议性”的“传言”。戴斌老师的观点是,考生既然“参加公务员考试”,基本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是必须要有的。“传言”毕竟是“传言”,是没有“确切根据”的东西,而这类没有“确切根据”话题,我们是“不适宜”在“公务员面试”这样一个“如此重要”而又“正式”的场合来谈及。我们的考生将来从事公务员工作的话,是必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传言”和“谬论”,能否在“传言” 和“谬论”中坚定地站稳自己的立场是面试考官非常看重的东西。所以建议考生在回答这一类开放性的面试题目要适当地展现自己这方面的素质。

那么“建议”该从什么角度展开呢?戴老师的观点是可以从公务员招考的“实际操作”及“招考条件”来着手分析:

(1)招考的专业限制宜放宽。比如,目前大部分的职位都要求是文科专业出身的人,但是对于机关公务员的综合性工作性质而言,文科生未必就比理科生更能胜任。大学期间,许多理科生都有选修文科课程,这就说明其实不少理科生的知识面还是比较宽的。理科专业出身的人,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笔等也未必比文科生差。因此,公务员招考,不管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都应该让他们有更多参与的机会,此举也有利于更好地选拔合适人选。(该对策的延伸:实际上对于这个点,在研究过程中,戴斌老师也是参考了过往很多政协和人大代表所提过的观点,比如广州市政协委员梁晓玲、陈国安在2003年的时候就发表了相关的看法,他们认为近年广州市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将考生专业严格限制不合理,建议取消对招考公务员的专业限制。)

(2)招考的年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现在国家公务员报考年龄资格上限为35周岁的规定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很多时候也不能一概而论,一些技术性的岗位如果选任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可能其年龄稍大一些,但并不影响其对公共管理的贡献,所以建议可以在某些领域或特定职位适当放宽招考的年龄限制。

(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些新录用的公务员虽然能力很强,但心理素质却差强人意,而心理素质对于公共管理工作也很重要,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心理测试项目。

(4)今年我们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增加了《申论》考试的科目,我认为是很好也很符合目前的发展形势的,我建议未来可以继续加大《申论》的考试力度。因为公务员考录不是高考,高考要选拔的是进一步学习的学生,这就需要了解他的基本知识水平和能力,而公务员考录选拔的是从事实际政务工作的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它需要的是实际操作能力和动手办理公务的能力,另外,公务员考录也不是招理论家和学者,那是需要了解他的理论水平的,公务员考录需要的不是理论水平有多高,而是需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生来说,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学校学的都是理论知识,应该说基本上每位考生都是具备的一定知识水平和理论水平。申论一方面可以考查考生对材料内容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要看透文字背后的实质性东西;其次考的是归纳能力,对众多问题,能不能根据一定的(一个或几个)共同点归纳起来;然后考的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如何,并且还要把相关的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施政精神,执政理念结合起来,而且这种结合是很有针对性地,引用的方针政策要对解决材料中的问题有用。所以,申论是很能考查考生的综合水平的,对人的思维能力、知识广度、文字能力、逻辑性等等都有个全面的检验。所以,戴斌老师建议可以加大《申论》的考试力度。

(5)建议可以在政策上鼓励自考生、成考生报考公务员,取消有关的限制条件。自考生、成考生也是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试,考生们经过自身努力获得的也是正式的国家承认的文凭,其实,自考生、成考生中间也不乏优秀人才。建议广开招考之门,让更多有志于公共管理的人才参加公务员考试。

(6)目前许多职位的招考要求中,对学历的要求还是略显过高。建议可以根据职位的实际需要,适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编辑推荐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