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通过笔试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 9:00--16:00)逾期视同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未央区政府机关礼堂2楼(龙首村十字西北角龙首北路西段1号。考生可乘坐:600 506 609 618 18 39 36 37 519 202 509 719 705路等公交车到龙首村下车)。
四、复审所需资料:
1、2009年毕业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
2、往届未就业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
五、有关要求:
1、必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须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4、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未央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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