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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新疆公考户籍的填报说明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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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在2009年自治区各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中,有部分职位限定了考生户籍或生源,还有部分职位面向全国招录。

在户籍的填报过程中:

1、面向全国招录的职位,考生可以任意填写户籍所在地,推荐填写考试地点。

2、户籍已不在出生地,但是出生地的生源,这种情况下属于满足特殊要求,考生可以将生源地理解为户籍所在地(如生源地是塔城,而现在户籍在乌鲁木齐市,如果职位要求是塔城生源,你可以将户籍所在地选择为塔城,在资格审查时不会出现问题,因此你满足生源条件)

3、(法院、检察院) (公安机关)与一般机关不能兼报,由于考试科目的不同,无法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同一类的部门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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