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加分公告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现将报考我市职位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工作日内,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
市委组织部综干科:0833-2443032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培训科:0833-2441824
附件:2013年11月3日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政策加分考生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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