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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08年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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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芝罘区200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200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须取得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其他符合条件人员须为烟台市中心区常住户口;
(六)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08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招考条件且为在职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至2007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至2008年7月17日;
缴费时间:2008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20日
查询时间:2008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21日;
报名网
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程序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者补充;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内未进
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0日12时前向人事部门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事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7月17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16日-20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7月24日-25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免收考务费,上述人员请于7月18日-19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市芝罘区人事局录用流动科(芝罘区市府街76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别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5.12地震”灾区报考人员,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学生正式党员(在校期间)核算笔试总成绩时加5分;学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核算笔试总成绩时加3分。
以上项目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烟台市芝罘区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需由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需详细写明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入党地点。7月20日至23日,加分人员请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芝罘区平安街46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未及时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部分紧缺专业经烟台市芝罘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芝罘区人事人才网查询),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烟台市芝罘区平安街46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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