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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申论历年真题:2002(4)

发表时间:2011/5/17 17:08: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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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卷二:针对网络发展所带来的用户信息安全、不良广告及因网络而诱发的社会犯罪等问题,从政府政策制定的角度出发,有如下建议:

(1)加快涉及网络安全的法规与规章的制度性建设 对可能造成和产生的网络用户信息交流与沟通方面的安全隐患,应该采用立法、建制的手段,从制度与办法上进行积极预防和全面治理。

(2)清理不健康和诱发并产生负面的恶劣社会行为的网络信息 网络所提供的公共信息应是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

(3)对网上影响恶劣和干扰公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不良商用广告宣传进行限期整治与删除。

(4)对网络与网站建设进行监管、约束与控制 防止网络乱用、网站滥建现象的发生。对已经建立的网络机构与网站进行信息内容等方面积极、合理、有效的规范与管理,从而降低与扼制因网络使用而导致的社会违法犯罪的发生,保障网络对社会生活的有利影响。

(5)不断完善网络建设的程序与体系。

评析:显然,本文提出解决问题的五个措施,是针对网络发展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提出来的。对问题考虑得较全面,法规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手段、清理整顿几个方面;都说到了。解决措施较为具体,也有可操作性。基本符合对策要抓主要矛盾,要有针对性、可行性的要求。

3. 论述部分

答卷一:

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网络

网络建设中的问题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单位造成的,它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它的解决有待整个社会的努力,需要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

一般而论,政府在网络建设和管理中占主导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离开了政府的参与、组织、管理,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实现网络化和信息化。就网络道德建设而言,政府的作用至少在以下方面明显地显现出来:一是教育功能。教育是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网络之所以能造成人们特别是青少年道德失范,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的道德自律不够。减少青少年的网络不道德行为应该主要依靠教育。而政府可以动员社会的宣传资源、教育资源,从而在道德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法制、规范功能。在目前社会信息化、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下,网络道德、犯罪问题日益严重,而现行的法律、道德规范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很多新的问题如个人隐私的侵犯、网络诈骗、网上侵权行为、黑客行为等道德和法律问题,都亟待解决。因此需要政府在网络道德规范的确立、网络立法和执法方面发挥作用。三是监督功能。为了防止垃圾文化信息的出现和泛滥,需要政府出面对信息供应商进行监督。总的说来,政府在网络道德建设中是起主导作用的,离开了政府的管理,网络道德建设就无从谈起。

网络不仅是技术的产物,也是市场的产物,网络信息的提供者主要是企业。因此,企业可以在网络道德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著名网站××威有关网络道德的建设就是很好的例证。××威在建网之初,就参照现实生活设置了“信息海关”,统一管理互联网的进出,禁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建立网络清查小组,由专人负责清理“网上论坛”,订出明确的“清理原则”;同时加强保密技术的实施,保护用户的隐私;进行网上教育等。通过努力,××威不但克服了初期的困难并迅速发展,而且为我国网络文明建设提供了范例。

评析:这份答卷着重论述了我国在网络道德建设的管理方面,应实行政府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立意是好的。其中,有关政府管理方面写得比较清楚,而企业管理方面只举了××威的例子,而且对该企业的经验也未归纳全,如该企业制定了“网络文明公约”,用以规范用户的网上行为:用户入网时与之签订“责任保证书”,明确规定用户网上行为应承担的责任等都没有阐述和展开,使企业管理方面的论述显得很单薄了。另外,文章的立意是在网络道德管理上实行政府与企业相结合,但在如何结合方面却未深入论述。二者应是怎样的关系,应如何互动,都没有说清楚。因此,这份答卷应评为一般成绩。

答卷二:

建设稳定安全正常的网络社会

计算机与网络在当今已经成为大众并不陌生的字眼与概念。据有关方面的说法,在二十一世纪不懂计算机与网络运用的人就是新型的文盲。适应时代与社会发展要求,人们纷纷坐在计算机前,点击鼠标,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为我们进入网络社会开启了大门。

就目前网络发展给人们带来的社会问题而言,主要是涉及到人们社会生活秩序与安全的一系列问题。网络在给人们的社会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和影响了人们原来无此烦恼的正常生活:网上不良广告、个人隐私泄露,更有因网络犯罪带来的伤害与损失。因此,人们在充分享受网络“甜果”的同时,也明显体会到建设一个稳定、安全、正常有序的网络社会的必要。

政府在推进建设稳定、安全而正常的网络社会中负有必须又必然的责任。从扮演决策者与实施者的政府职能上看,要建设安全稳定、有条不紊的网络社会,政府应当首先着眼于网络社会中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则”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络社会的正常有序运作,除配套建设自不待言外,仅就网络本身而言,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法规就如拳坛上的围栏一样不可或缺。网络用户上网浏览信息,抑或是进行外向交流,如果有“黑客”挡道,那这种交流是不会成功的。

影响和破坏网络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另一隐患是网络诱发的社会违法犯罪行为。网络型犯罪具有不同于一般社会犯罪的特点与社会危害性。据调查,网上黄色不健康信息以及暴露的隐蔽资讯为有犯罪动机甚至是原无犯罪动机的人提供了诱因。鉴于此,政府不可忽视对网络信息、网站建设的管理与监督,应当采取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从立法到执法,从监督到约束与控制,进行全面深入的规范与管理。

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网络的社会经济效用,不少商家与网站建设者滥发网上广告,或利用网络便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这种谋私的做法事件虽不具严重的社会危害,但如果不予制止,那么部分网民的利益必然得不到保障,整个网络社会的正常秩序也就必然不稳定,建设理想的网络社会的责任也就必然存在。

评析:这篇文章对自己提出的要建设稳定、安全、正常的网络社会的论点,从网络社会规则的建设、对非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常网络秩序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文章对论点的论述比较有力,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文字表达也很清楚顺畅,是一篇较好的议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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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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