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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绵阳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

发表时间:2011/7/21 15:56: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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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二○一一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公告》(2011年第7号)、《关于我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共有227名考生参加了2011年7月16日进行的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以及补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196人,不合格20人,因特殊原因需补检有关项目9人,因怀孕待补检项目2人(人员名单见附件1、2、3、4)。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11年7月25日上午12:00前),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培训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与补检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三、需复检或补检有关项目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参加复检、补检:

1、复检、补检时间:2011年7月26日;

2、参加复检、补检考生集中的地点:2011年7月26日早上7:30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3、复检、补检执行的标准、参加复检、补检须携带的手续等,仍按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我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的公告》(2011年第13号)。未按时参加复检、补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4、复检考生的费用自理。

四、因怀孕未做胸透检查的考生,待分娩后再进行胸透补检,根据补检结果确定下一个招考环节的工作。

五、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附:1、绵阳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2、绵阳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人员名单

3、绵阳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检项目人员名单

4、绵阳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检项目人员名单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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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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