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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连市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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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书记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辽人[2008]197号)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统一规定,2008年辽宁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书记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0分(含政策加分),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能低于50分(含政策加分)。
资格审查人选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录用(聘任)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考1人的职位,如第1名有并列者,并列几人列为资格审查人选,第2名不再列入;如第2名并列,则第1名和第2名所有并列者同时列入资格审查人选;招考2人及2人以上的职位,按招考人数乘2提取人选,如最后有并列者,则同时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专职翻译职位按录用(聘任)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8的比例、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提取资格审查人选,原则同上。但当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8比例时,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要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2:1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
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等内容。考生须按照审查部门的要求,向审查部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毕业生推荐表)等。其他条件中涉及外语、计算机要求和职称等级要求的,考生还要提供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区市县人事部门(外埠考生由服务地市级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该考生是否属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服务期是否已满、服务期期间考核是否合格等情况。报考大连市直和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机关的已婚的外埠考生,须提供其配偶符合进连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连条件是: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或中级职称,在主城区有接收单位。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定于2008年10月18日下午1:00 - 4:30 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四、其它
1、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2、面试时间定于11月3日—7日,请考生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期参加面试。因各种原因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3、涉及公务员考录其它环节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大连人事编制网(http:// www.rsj.dl.gov.cn)发布的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咨询(举报)电话:
大连市委组织部:0411—82758709
大连市人事局:0411-83686592

2008年大连市政府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一轮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大连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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