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市国资委面向社会人员和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10名,其中社会人员不少于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国有资产监管综合管理职位10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具备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2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或财会、审计等专业资质(或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国资委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并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合格通知单;
4、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5、专业资质(职称)证书复印件;
6、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如各科学习成绩单、外语证书等)。
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B座702室市国资委人事处
邮编:100054
附件:《北京市国资委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联系人:章辉、杨文兵、朱煜君
联系电话:83970907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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