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德育工作管理岗位1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3、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教育管理或相关专业;
4、有从事德育研究或管理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二)报名地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一楼大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本;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6、自行准备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安排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具体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请于3月25日后登录北京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jedu.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
联系电话:51994905
联 系 人:纪奇明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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