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及统一安排,现对咸阳市行政系统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人员名单已经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本次对考生资格复审总体安排3天时间,按报考单位分2个组同时进行,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长城饭店3楼会议室。
三、对各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
1、5月21日
①第一组:市林业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乾县、长武、彬县、淳化管理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泾阳县蔬菜中心、畜牧中心及各乡镇机关、乾县审计局、乾县统计局、永寿县各乡镇机关、长武县公安局
②第二组:兴平市公安局、乾县公安局
2、5月22日
①第一组:彬县各乡镇机关、市公安局局机关、泾阳县公安局、淳化县公安局
②第二组: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市交警支队综合管理科员各职位、市交警支队秦都大队、市交警支队渭城大队、武功县公安局
3、5月23日
①第一组: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彬县公安局、旬邑县公安局
②第二组:市交警支队陈阳大队、市交警支队西宝高交大队、市交警支队福银高交大队、市公安局秦都分局
四、资格复审的方式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
资格复审采取考生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市招考录用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的方式进行。
1、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以及所在毕业院校加盖印章齐全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拟授予学历证明(加盖公章),同时复印以上证件各一份,由市招考录用机关留存;
2、凡往届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复印以上证件各一份,由市招考录用机关留存;
3、凡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携带个人档案;
4、①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②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人员,若已经考试合格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③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几点要求
1、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相互转告;
2、因2012年全省招考录用公务员考试统一采取网上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的目的是核实考生报考信息是否与该职位公布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相符。为了确保招考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各位考生必须无条件的出示和提供资格复审需要的证件、证明等相关证据原件资料;
3、由于资格复审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逾期不再受理;凡不具有或拒绝出示相关证明资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出具假学历、假证明等信息不实资料的,除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追究责任外,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要求,资格复审后,拟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按报考层级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报考本职位的考生成绩排序中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要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间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29-33210435
为帮助广大考生朋友们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公务员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公务员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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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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