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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口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20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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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口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0年海口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海口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0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推荐特快专递方式)人事教育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人事教育处人事科;邮政编码:570105;联系电话:0898-68516238)。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延缓派遣生、社会在职人员);

  6、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8、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10、属延缓派遣的还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缓派证明”;

  11、社会在职人员须在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要求有明确的现单位地址、盖公章)。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如考生的联系方式与报名登记情况不一致,请在寄送的报名登记表上予以注明。考生要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四、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898-68516238

海口海关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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