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申论 >> 申论指导 >> 正文

李祖华谈北京公考申论热点--房价治理的六条措施

发表时间:2014/1/26 20:30:1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李祖华谈北京公考申论热点--房价治理的六条措施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六项措施调控房地产业,被业界人士称为“国六条”。

  中央去年实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以来(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即“老国八条”),同年5月13日七部委《关于稳定住房价格的八条意见》(即“新国八条”)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初步得到抑制。但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是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要认真落实去年以来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住房开发、销售有关政策,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行为。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相关内容:李祖华谈北京公考申论热点汇总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