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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连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1/20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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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连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0年大连海关公务员考录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大连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25日前发送E-mail到dlhg_kl@yahoo.cn进行确认,信件标题格式:“***(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联系电话等。

  二、入选考生必须于2010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大连海关人事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邮政编码:116001):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原件;

  6.报名登记表原件;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及专业;

  8.自述材料(手工填写)1份,材料中要体现考生的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课外实践经验、兴趣爱好、人生信仰等情况,字数必须控制在1000字以内,考生需在材料上签名确认所述情况真实、客观、有效;

  9.延缓派遣的考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复印件;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未按时寄送材料者,后果自负。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二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四、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相关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411-82515300

  大连海关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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