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申论 >> 模拟试题 >> 正文

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预测卷及答案(6)

发表时间:2010/7/26 13:38:06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模拟题 点击进入

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预测卷及答案(6)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二、资料

1.某小区的一座楼里,其中的两部电梯全都“罢工”了,徒步上下楼的住户几乎个个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物业公司方面打算更换新的电梯,并得到了部分业主的响应。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所有的业主都积极“掏腰包”,且部分业主搬走了,难以谋面,电梯购置费用因此至今没有凑齐。

假若是某私人大楼的电梯坏了,不太会出现因购置费凑不齐而不能更换电梯的情形。这是因为电梯作为私人的一项财产,其产权明晰而且集中,资源使用的效率也就很高。

而报道中这个小区里的电梯就不一样了,这里电梯的产权虽然也很明晰,属于所有的业主,但是产权却是分散和支离破碎的,存在着众多的所有权人,因而资源就得不到有效的利用。

这种局面就是英国经济学家哈丁所言的“反公地悲剧”——“反公地”作为一项资源或财产,其产权明晰,但同时是分散和支离破碎的,存在着众多的所有权人,每一个人都有权使用“公地”,但与“公地”相反的是,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又都没有能力单独使用“公地”,因此,没有人拥有真正有效的使用权,资源也得不到有效的利用。目前大量存在的物业管理权纠纷恰恰满足了“反公地悲剧”的模型。

显然,“反公地”的产权是支离破碎的产权,“反公地悲剧”则需要整合产权来化解。具体到该小区的电梯上,所要做的就是完善业主权利代理行使制度,设定对于怠于行使权利的业主代理权自动授权规则。与此同时,在立法层面,明确物业管理各方的法律定位,赋予政府相关部门相应监督与处罚的行政职能。当产权得到整合之后,电梯购置费就不会因有人不交而凑不齐;当物业管理各方的法律定位明确之后,积极行使权力的业主将会更加积极,不积极的业主迫于处罚压力也会逐渐积极。

2.“交了一年的物管费却没有享受一年的服务。”2009年3月25日,南昌县熊先生向记者反映,南昌佳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了物管费却不管理,而开发商江西嘉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更不知道如何取得联系。

熊先生告诉记者,2008年年初,他向南昌县嘉丽小区的物管公司佳鑫物业交了全年的物管费,但是,从2008年四五月开始,佳鑫物业先后3次离开小区,未履行物业管理的义务。“现在我们小区里到处都是垃圾,也没人管了。”熊先生说。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