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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事业单位招录启事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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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庆政发[2005]26号),结合林甸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人员情况,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林甸县部分中小学教师、县委党校教师、广播电视局播音员、记者(编辑)岗位,进行公开招录,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录名额
(一)中小学教师招录名额
林甸县二00八年拟招录中小学教师13人。其中高中信息技术专业教师2人,生物专业教师1人;小学英语教师10人。
(二)林甸县委党校教师招录名额
教师3人。
(三)林甸县广播电视局播音员、记者(编辑)招录名额
记者(编辑):2人;
播音员:1人。
二、招录条件
共同条件: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具有履行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恪尽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吃苦、奉献、团队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严谨、务实、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一)中小学教师招录范围及条件
1、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截止至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非在职应、往届毕业生。
2、高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3、小学英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国家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含大专)师范类英语专业毕业生。林甸户籍。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所报考专业必须与全日制统招毕业证书所注专业一致。
(二)县委党校教师招录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至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社会在职人员或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政治、历史、中文、行政管理、社会学、法学、哲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等文科专业。户籍不限。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三)广播电视局招录播音员、记者(编辑)范围及条件
1、记者(编辑),男性,国家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其中新闻、传播学、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统招专科。年龄25周岁以下(截止至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有新闻敏感性,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户籍不限。
2、播音员,女性,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年龄25周岁以下(截止至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身高160CM以上。要求语言自然流畅,吐字清晰,普通话规范,大方得体,试镜效果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
三、报考步骤及要求
1、发布公告:自2008年8月18 日起,将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政府公告栏发布公告;省内有关院校将发函告之。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22日--2008年8月28日。
3、报名地点:林甸县人事局干部管理股
4、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书、材料:
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6张,报名时交考务费200元。
5、资格审查:由林甸县人事局、监察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一经查实,其取得的相关资格和成绩无效。
四、招录内容及方法
招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内容,总分合计100分。广播局播音员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要求:各招录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高中教师、党校教师报考比例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岗位的招录数量。
(2)笔试内容:高中、小学教师考专业知识,党校教师、播音员、记者考时事政治及写作等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公示期为三天。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与自己申报岗位、学科专业内容相关,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为12--15分钟)。其中,中小学、党校教师面试内容为说课;记者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播音员面试分为实际能力测试(试镜)、结构化面谈两个环节,二项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30%、70%。
(2)成绩公布:在纪检、公证人员的监督、公证下,评委组现场对考生进行打分亮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成绩对外公示三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费用每人100元。
五、体检
各招录岗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在笔试、面试后进行。
2、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拟录用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延推荐新的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4、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5、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在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报考者,应终止其试用期,取消录用资格。
6、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核
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束后,由人事局与招录单位共同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方式:
1、了解被考核者的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2、查阅档案及有关材料;
3、与报考者进行交谈
七、录取与管理
1、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束后,按照报考人员所考分数、所报岗位,分配到各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总分数相同者,播音员岗位以面试成绩为主,面试成绩也相同者,优先录用林甸籍考生。其他岗位总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林甸籍考生,总分、户籍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主。
2、被录取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个人写出书面总结,单位出具考核意见。由林甸县人事局、监察局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合格者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考生一经录用后,应与所在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保证五年内不调任其他单位工作。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事业单位招录工作的领导,成立林甸县事业单位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干部管理股。
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及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
组  长:石伟峰
副组长:王大勇、范永光、杜玉林、刘汉忠、张丽洁、左豫虎、齐  华
成  员:黄希文、孙中秋、邹德福、高尚德、张辉、陈继光
办公室:
主  任:黄希文
副主任:陈继光、石远岭、柳青峰、王守玉、何明光
成  员:孟祥海、陈东海、监察人员
咨询电话:0459--3312928 (林甸县招录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9―3322599(林甸县监察局)
0459—3318666(林甸县人事局)

林甸县人事局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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