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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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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在哈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3~5名、打字员1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机关公务员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可靠,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中共党员,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职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3、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两年以上从事机关工作经历,具备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以上,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所学专业不限。 
  5、有哈市区内常住户口。 
  (二)打字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可靠,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4、有哈市区内常住户口。 
  二、招考职位 
  省委宣传部机关文字综合职位3-5名,为机关行政编制。办公室打字员1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程序和办法 
  1、报名。允许以组织名义推荐报名,也允许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和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业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机关行政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招考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 
  5、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到其单位进行考察。 
  6、公示。将拟录用人选在有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选调。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据岗位要求确定选调人选,办理选调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7日,每天8:30-11:30,13:30-17:00为报名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军转大厦1517房间,南岗区东大直街302号(东大直街与吉林街交口处)。 
  联系电话:0451-82577178、53642882、53641060 
  3、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国家公务员证书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填写《报考公务员登记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0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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