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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社会管理解决对策

发表时间:2014/1/26 16:29:1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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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社会管理解决对策
一、城市管理体系问题 
问题: 
1.流动摊贩难控制。 
(1)流动设摊屡禁不止。在部分居民集中的区域和休闲场所周边,大多数多无证摊。 
(2)三轮车、手拉车兜卖水果现象日益增多。 
2.“五小行业”难治理 
“五小行业”主要包括:餐饮业、加工业、洗车业、修理业、娱乐业。随着城市高速发展,“五小行业”存在规划滞后、环境卫生差、污染严重、居民投诉多、经营面积小等问题。 
3.乱拉难整治。 
“三线”主要指:供电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三线”问题占据20%,主要反映“三线”施工无规划、无标准,不统一,到处是“蜘蛛网”,造成居民住宅墙体损坏和生活不便,损害了市民的居住环境,私拉、乱接现象比较突出。 
4.建筑难拆除。 
违章搭建是城市环境的主要问题,也是城市管理很难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六大类:天井搭建、屋顶搭建、楼道搭建、鸽棚搭建、破墙开店,破墙开门。 
5.城市间难协调。 
(1)乱停车问题,逆向行驶问题。  
(2)跨门占道经营问题。
  
原因: 
1.整体素质有待提高。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认为违规违章行为是小事,甚至指责执法人员小题大做。有些店面经营户为招来生意,只顾个人利益,而忽视自已在城市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个别市民缺乏公德和卫生意识,对不良行为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甚至在执法人员取缔违章行为时同情、支持违章者,恶意中伤执法人员,这都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2.力度明显不足。在执法过程中,对无证设摊、跨门占道经营等各类违章现象,我们基本上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办法。另外占道营业、阻碍交通、油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尽管我们多次采取集中整治和蹲点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实施管理,但因处罚力度明显不足,效果并不理想。 
3.管理措施未到位。对于违章行为,我们往往注重于突击整治,声势大,见效快,而日常管理环节相对薄弱,整治成果难以长期巩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之中。
 
对策: 
1.加强教育,建立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1)完善内部学习制度,从思想上真正加深对城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继续深化机关效能革命活动,狠抓内部纪律整顿,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3)城管队员的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苦练内功,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4)全力打造新城管、新面貌、新形象。严格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内部督查管理力度,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开展一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管理,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管理机制。 
(1)对跨门占道经营等问题,要通过共管共建的形式,由各经营户推选出业主代表,成立共建理事会,定期通报各经营户的违规违章情况,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2)对表现良好的经营户予以表扬,激发经营业主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城管执法环境。同时,我们要充分挖掘潜力,形成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三级管理网络。 
(3)物业公司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市容环境管理的责任,发现无证设摊、乱丢、乱挂等各类违章现象要及时指出,责令整改。 
(4)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联络员、协管员、车管员、巡逻队等队伍的作用,动员他们采取以劝改、说服教育的方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从而在辖区内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网格式的城市管理体系。 
3.重点治“乱”,建立严管重罚的执法威慑机制。 
(1)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现有体制和机制的优势,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者实施严管重罚。 
(2)对占道经营、无证设摊、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问题,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重拳出击,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在辖区范围内起到明显的示范、威慑作用,促使其他违章者衡量利弊得失,自觉改正经营行为,从而逐步解决市容治“乱”周而复始的现象,营造辖区良好的市容环境。 
4.创新管理方法,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掌握规律,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沿街店面、路面等城区空间实施全方位管理,在时间上实行全程管理,保持管理时间的连续性。 
二是把握难点,实施分类治理。 
(1)对早点摊,进行了全方位的改架及摊架清理,形成统一的摊架。 
(2)对零散摊位进行集中定点、定位经营。 
(3)对流动摊点进行全天候、不定时检查,发现无牌无证的坚决取缔,并按《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固定水果摊在统一定点、定位设置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管理。 
(5)对占道经营的摊位管理实行统一管理。 
(6)工程车辆管理。对城区违章占道小型机动车辆,采取书面告知、现场暂扣的办法,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 
(7)对夜间进城的无封闭的施工工程车辆,造成泄漏、超载或带泥运行、不加盖的车辆采取定点设卡、突击整治的办法,有效的制止了城区道路违禁行驶和道路污染行为。  

二、社会治安问题 
问题: 
1.农村自身影响稳定的问题日趋突出。 
(1)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不尽合理。 
(2)农村宗族势力有抬头之势。 
(3)部分农民的法制意识扭曲。 
2.邪教组织屡禁不绝,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潜在因素。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基层政权组织相对薄弱的地方,邪教组织“法轮功”、“门徒会”极易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3.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在刑事案件中,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等重大案件仍比较突出,这些犯罪数量多、影响坏、危害严重,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铜梁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 
4.黑恶势力危害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1)有的利用同乡、同学、亲友、狱友或者有前科劣迹的人员,纠集成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歹。 
(2)有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3)有的为人讨债,制造事端,酿成民间纠纷,严重危害当地稳定。 
5.扫黄赌毒等“六害”活动不断增多,屡禁不绝。 
 (1)在“扫黄禁赌”行动和“网吧”的清理整治中,对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先后整治警力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网吧,收缴各类淫秽物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捉获卖淫嫖娼人员。 
(2)还配合家长、亲友做好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转化工作,降低了吸毒率。从赌博看,聚众赌博普遍,赌资不断增大,参赌人员不断增多。 
(3)从卖淫嫖娼看,利用公开的场所与隐秘的手段相结合,更加普遍化、组织化、公开化。
 
原因: 
1.在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1)贫困与摆脱贫困的矛盾比较突出。为了摆脱贫困只好外出打工,很难靠当地条件致富,部分人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致富之道。因而,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 
(2)剩余劳动力过多与就业机会减少形成矛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无业流动状态。他们很难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是劳动强度大、时间长、条件差的工作,而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 
2.在政治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1)政府的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与进展迅速的经济改革相比,显得相对滞后。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市场经济大潮地冲击下,显得运转不灵活,机制不协调。特别是引导农民实施再就业无力、无序,有限的安置补偿费不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 
(2)有的基层政权组织弱化,客观上助长了不安定因素。 
(3)个别地方干群关系不协调,激化矛盾。相当部分的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彻底,留有后遗症。特别是农村的基层干部,在对待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缴纳税费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致使人民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3.在法律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1)法制宣传教育滞后。 
(2)政府基层干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3)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4)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成倍增加,影响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 

对策: 
1、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消除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1)加强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坚决收缴散失在民间的枪支和爆炸物品。 
(2)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3)加强剩余劳动力的管理,促进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要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提供方便,促进有序流动。同时要掌握外出人员的流向和以及活动情况,加强对外出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公安机关要取得联系,加强配合,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2、要把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1)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 
(2)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严厉打击邪教、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其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 
3、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 
(1)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 
(2)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人民利益的犯罪,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3)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 
4.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 
(1)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 
(2)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政治建设。 
(3)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业务建设。 


三、社区服务体系问题 
问题: 
1.对社区建设的认识有待提高。 
(1)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长期性认识不足。 
(2)部分社区干部的观念和工作方法还没有从原来的村、居委会的工作方式转换到为社区居民服务上来,工作职责不够明确。 
(3)部分驻社区单位、企业,对于社区工作仍然处于了解、支持、参与、配合不够的状态,社区要求单位参与活动时,个别单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的状况。 
(4)部分居民对社区的概念认识模糊,对社区没有形成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意识不强。 
2.社区自治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1)社区居委会工作行政化倾向明显。 
(2)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弱。 
(3)社区工作机制不够到位。 
3.社区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 
(1)社区用房小、散。 
(2)部分老小区设施差,问题突出。 
(3)一些社区缺乏长效稳定的经济来源,直接影响到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后劲。 
(4)个别政府职能部门在要求社区协助完成工作时,也未能做到费随事转,加重了社区负担。 

原因: 
1. 社区建设观念不够到位。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重心下移成了任务下移。一些部门不是深入社区,服务社区,解决社区的难点、热点问题,而是热衷于进社区挂牌子,向社区下任务。 
(2)社区工作职责不清,工作重点不够明确,也是影响社区建设的重要原因。 
(3)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意识淡薄,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氛围还不够浓厚。 
(4)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还不强。 
2.社区内的治安问题比较突出。 
(1)治安工作队伍不健全。责任区民警见警率低。 
(2)一些小区由于原有规划的原因,小区内道路四通八达,不能实行封闭管理。 
(3)小区内商住混杂,住房出租,架空层破墙开店等情况,闲杂人员进出小区难以控制,给小区的治安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4)一些居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不强,也是导致偷盗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物业管理尚欠规范。 
(1)个别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不规范。 
(2)部分业主委员会没有很好地发挥协同管理的作用。 
(3)部分业主法律意识不强。 
(4)一些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这种有偿服务方式存在抵触思想,影响了小区的有序管理。 
4.社区自治组织还不完善。 
(1)社区建设已经开展近5年了,但是较为成熟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未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面广、量大。 
(2)各社区都建立了党组织以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建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其作用还没有真正得到发挥。 
(3)一些社区志愿者队伍、群众性自治调解组织、楼道长队伍等社区辅助性管理组织和民间组织没有很好建立和运作起来。 
(4)社区的各种活动和事务没有社区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就不可能提高社区建设和发展水平。 

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形成各方面支持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1)市委、市政府及各镇、街道,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大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在理顺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定期研究、分析和解决社区建设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 
(2)各镇、街道把社区建设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给予指导,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 
2.综合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推进社区发展。 
(1)要加强社区建设规划。 
(2)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3)要改善社区工作条件。 
3.强化教育,规范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1)要健全用人机制,有效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 
(2)要健全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 
(3)要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4.健全机构,营造载体,提升社区服务层次。 
(1)政府公共服务要覆盖到社区。 
(2)指导和支持社区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 
(3)以文明社区创建为抓手,推进社区居民思想道德建设。 
(4)强化社区物业管理。 
5.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 
(1)要不断完善社区治安管理机制。 
(2)要建立完善收集、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 
(3)要积极探索新型户籍登记管理办法。

 
四、物业管理问题 
1.体制问题 
从体制上考察我国两万余家物业管理企业,80%以上的是国有体制;如果我们再从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的来源来分析,全国有70%以上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自办的企业,20%属于房管所或后勤单位改制,只有10%属于产权自主型的物业管理企业。 
2.法律法规滞后,体系不完善。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立法明显滞后:20年的时间,没有国家级行业法规可以遵循。在退而求其次的情况下,国内第一部地方性物业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时间是1994年,而深圳成立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时间是1981年,中间有13年是法规空白期。 
3.政府职能的问题 
(1).政企没有完全分开,企业无法独立运作。 
(2).政府职能错位或越位,政府仍习惯于对企业经营活动直接干预。 
(3).管理层、管理部门过多,物业管理手续繁杂,往往一个小区的物业企业要应付20多个部门的检查管理。 
4.市场化程度不高。 
(1).物业管理项目的获取大多是暗箱操作,市场竞争机制还未真正形成。 
(2).市场化程度不高还表现在物业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 
5、物管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综合优势。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群体优势,而且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着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等问题。 
6、物业管理从业者的素质问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者素质偏低,管理服务不到位。 

原因: 
1.政府方面 
(1)由于以前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业的一个售后服务部门,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及物业管理涉及部门过多,因而导致物业管理法规制定不及时不完善。 
(2)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以及出于本部门自身利益考虑,政企没能真正分开,而且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缺少服务意识。 
(3)对物业管理的宏观管理目标不明确,是进行分业经营还是分业与联合经营共存,是强(4)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导致物业管理过分依赖于开发商,难以真正独立出来。  
2.企业方面 
(1)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不明,权责不清,不能独立经营运作。 
(2)发展方向不明确,限于现实情况,只能以副补主和靠开发商补贴,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难以提高,形成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对整个行业造成伤害。 
(3)由于法规不完善,经营风险意识不强,导致物业管理收益与风险极不对称,一件官司往往就会毁掉一个企业。 
(4)由于物业管理在国内尚属新兴行业,缺少完善规范的教育培训体系,许多从业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导致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 
3.社会方面 
(1)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刚从计划经济的福利中走出来,缺乏对物业管理的消费意识,还在怀念过去的“免费午餐”。 
(2)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加之法规不完善,业主只一味强调权利而忽视相应的义务。 
(3)社会关注程度不够,许多媒体只是关注所谓的新闻卖点,一有纠纷就纷纷对物业公司(4)行业协会还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对策: 
(一)政府方面 
1、物业管理重在立法 
(1)从物业管理业务来看: 
一是建立房屋及维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是建立保安保卫、消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2)从市场主体来看,还应建立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等。通过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及办法的制定与施行,使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经营、收费等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依法管理和运作。 
2、政府职能的转变 
(1)政府和企业一定要彻底分开。政府要加强服务意识,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宏观的政策支持与引导。 
(2)减少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加强物业管理相关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运作,实施科学管理。 
(3)要建立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制度。 
3、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的培育,鼓励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管理分业经营。 
(1)限制开发商盲目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公司。 
(2)鼓励开发商从社会上聘请那些经过实践被业主认可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3)鼓励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引进竞争机制,促使物业管理行业朝高度市场化方向发展。  

(二)企业方面 
物业管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加入WTO后参与物业管理行业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物管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三)社会方面 
1.物业管理协会应积极有效的发挥作用。 
2.要逐步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培养人才,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3.社会公众应客观公正的看待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加深对这一行业的了解并对这一行业的作用充分重视。 
4.新闻媒体应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法规和行业特点,深切体会物业管理行业的酸、甜、苦、辣,加深对物业管理行业的了解、同情和支持,从而进行正面的引导,使业主对物业管理有一个深入地认识,促使业主形成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 
5.广大业主应更新观念,顺应我国房地产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大趋势,增强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物业管理消费的认同感。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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