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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丹东市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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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聘任法院书记员公告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总分100分,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依据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现对我市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录用(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其中专职翻译按录用计划人数1:8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凡经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按招考职位的排序符合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一、审查时间:
2008年10月17日-18日;上午:8:00-17:00,中午不休息。
二、审查地点: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街79号,丹东市13中学隔壁。
三、审查内容: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
①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已参加工作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
④报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开具工作单位证明(多个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⑤报考乡镇机关“一村一名大学生”单列招录计划职位的外市地考生须出具市级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丹东地区“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须持县(市)、区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工作证明的内容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岗位等详细内容,证明材料要求由其工作单位出具。
2、应届毕业生指2008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方生效。
4、“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基础信息、原服务单位信息等相关信息。
5、无《考生报名登记表》的考生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该网现已开通即可打印。无《考生报名登记表》者不受理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2129022、3192781
2008年丹东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党群部门).xls
2008丹东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政府部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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