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具体要求,加快珠海航空产业园的开发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珠海市已登记公务员公开选拔2名副科级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产业园建设局副局长1名、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1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积极履行本职工作;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为珠海市已登记的国家公务员。
三、职位要求
1. 建设局副局长:从事建设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注册专业资格者优先。
2.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具有3年以上相关机关工作经验,经济、投资、营销、贸易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英语、计算机熟练,沟通公关能力强,形象较佳。
四、职位待遇
所选拔职位,均为国家公务员,享受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及个人报名两种方式:
1. 单位推荐:由全市各机关行政单位,在本单位登记的公务员范围内推荐符合选拔职位要求的优秀公务员,被推荐人持单位推荐意见及相关资料前往报名点报名。
2. 个人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报名表(在www.zhaip.com下载),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必须在报名表背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3.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至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 报名地点: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6楼604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楼上)联系人:周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59684,2159668
5. 若报名人数少于3人,将不予开考。
六、选拔方法
(一)审核
由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对报名者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选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第二阶段。
(二)面试
由管委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前二名的人员进行考核。采取向考核对象单位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招聘职位适应度等进行考核。
(四)确定
领导小组将综合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后确定选拔人员。
七、选拔
(一)由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选拔人员,在管委会网站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二)公示结束后,将拟选拔人员情况报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属于交流提拔人员的,先按有关提拔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航空产业园管委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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