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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阜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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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阜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阜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共阜新市委决定采取市县(区)联动方式,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43名。其中,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阜新市副县级领导干部18名;面向阜新市公开选拔县区副科级领导干部25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内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报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报考副县级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区副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报考副县级职位的,应担任机关或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领导职务4年以上;省直机关和副省级城市主任科员3年以上;省属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二级单位中层正职3年以上;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

  报考县区副科级职位的,应担任机关或事业单位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且已转正定级的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

  年龄、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阜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计算任职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4)符合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8月5日开始,到8月15日结束。报名时,报名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阜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1个职位。《报名登记表》从阜新人才工作网(www.fxrc.cn)下载,用A4纸打印。

  报名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5张(与《报名登记表》中照片同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包括出生年月、现任职务、工作简历、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企业划型证明等。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公选资格。

  报考副县级职位的,可直接到阜新市公选办报名,也可通过网上报名;报考县区副科级职位的,可直接到对应的县区报名站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要将须提供的材料制成图片格式(jpg格式),通过指定电子邮箱(fx2814767@163.com)报送阜新市公选办,在领取《笔试通知书》时提供书面材料。

  (二)资格初审

  阜新市公选办负责副县级领导职位和网上报名者的资格初审;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县(区)副科级领导职位的资格初审,并定期将初审情况报阜新市公选办。

  对初审合格者发给《笔试通知书》。市公选办将通过阜新人才工作网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不足10人的职位予以取消,报名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进行资格初审。外市报名者可在笔试前一天到阜新市公选办领取《笔试通知书》。

  (三)笔试

  笔试拟于8月中下旬进行。针对公选职位层次、岗位类别分别命制笔试试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市公选办统一对笔试合格、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不足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拟于8月末或9月初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所报考职位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照每个公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个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

  (七)决定任用

  按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各职位拟任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阜新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阜新市公选办地址:阜新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新楼四楼(中华路45号,市委、市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123000

  电 话:0418-2829220

  传 真:0418-2829330

  电子邮箱:fx2814767@163.com

  附件:

  1、阜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xls  

  2、各县区公选报名站地址及联系方式.xls  

  3、阜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阜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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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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