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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2009年公开选拔处级党政副职人选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5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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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2009年公开选拔处级党政副职人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处级班子建设,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处级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2009年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处级党政副职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职数与职位 
  公开选拔20名镇、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处级党政副职人选。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公开选拔报名人员范围包括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 
  1、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非中共党员干部年龄放宽到40岁,即196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3、现任正科级职务1年,或现任副科级职务4年。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当资格。 
  4、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主要分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1、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6月25日(8:30-17:00)。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推荐的形式,均需征得本人同意,也可本人自荐。报名者可在北京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电子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大兴区人才市场(大兴区兴政街29号)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争资格。 
  3、笔试。统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80分钟。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为依据,主要测试竞争者胜任领导职位所必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作为面试人选,经资格审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5、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2:8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40名列为考察人选。 
  6、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选拔条件要求,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任用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被任用人选享受副处级待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履行任职程序,由区委统一调配使用;不胜任的,不再保留副处级待遇,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适当工作。 
  咨询电话:61298631    联系人:侯劲松、王仕春 
  监督举报电话:61298865 
  本公告由大兴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兴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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