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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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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打好开发开放攻坚战,争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排头兵,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76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其中,面向全国公开选拔63名,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职位(63个) 
  1.区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职位12个: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分管商业商贸副主任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分管旅游副主任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规划师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2.区级机关工作部门内设处室领导职位36个: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处(外事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规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革与政策法规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经商务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审批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处(软件处)(科技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招商引资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知识产权处(技术成果处)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计划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行政审批处(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金融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处(国际合作处)(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失业管理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计划处(规划设计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局科教与产业发展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局有关业务处副处长3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审计局有关业务处副处长3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处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业务处副处长2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革改组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3.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职位15个: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1名 
  天津港保税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经济发展局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建设交通和环境市容局副局长1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副校长1名 
  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档案馆副馆长1名 
  天津泰达中塘镇投资开发公司财务总监1名 
  天津滨海一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1名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1名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分管热电厂生产运行副总经理1名 
  天津天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13个) 
  1.区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职位3个: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1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名 
  2.区级机关工作部门内设处室领导职位10个: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处副处长1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党史研究处副处长1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综合处副处长1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1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处副处长1名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综治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党群工作处)副主任(副处长)1名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宣传处副处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一般应是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其中,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还包括中央驻津单位干部。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即1971年5月(含)以后出生(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报考区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职位的,可放宽到42岁,即1969年5月<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3.报考区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职位的,应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 
  报考区级机关工作部门内设处室、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职能部门正处级领导职位和国有企业相应领导职位的,应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 
  报考区级机关工作部门内设处室、有关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应领导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2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任职满1年是指2010年5月(含)以前任职,任职满2年是指2009年5月(含)以前任职,任职满4年是指2007年5月(含)以前任职。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 
  5.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要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方面的要求。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滨海新区公选网该职位的资格要求,职位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主要分为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18:00。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滨海新区公选网(www.bhxqgxw.gov.cn)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公开选拔政策咨询电话:(022)6530921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2)65309922、(022)65309923;
  各公选职位报名咨询电话于报名开始前在滨海新区公选网公布。
  咨询时间为:每天9:00-12:00;13:00-18:00。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3.笔试通知。报名结束后,区公选办公室适时在滨海新区公选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滨海新区公选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 
  (二)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6月上中旬,区公选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开选拔职位的笔试。 
  笔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题分类命制。 
  笔试结束后,区公选办公室适时在滨海新区公选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 
  2.资格复审。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5名的,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发表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滨海新区公选网有关通知)。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6月中下旬,区公选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公开选拔职位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适时在滨海新区公选网统一公布。 
  (四)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每个职位综合成绩前3名且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滨海新区公选网公布。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建考察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业绩公示、考察谈话等环节。 
  (六)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对拟任职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如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选拔结果统一公布。对决定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选,纳入滨海新区干部人才库。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成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组,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2)12380-01 
  举报网站:www.tj12380.gov.cn
  本公告由区公选办公室负责解释。
  区公选办公室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联系电话:(022)65309211。
  传真:(022)65309591、(022)65309592。
  邮政编码:300456。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选拔
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1年5月17日

  附件:
  滨海新区公选职位报名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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