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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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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的安排,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公开遴选长寿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遴选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20名。其中,长寿区移民局1名、长寿区司法局5名、长寿区交通局1名、九三学社长寿工委1名、长寿区商务局1名、长寿区体育局2名、长寿区民政局4名,长寿区国土局1名,长寿区统计局1名,长寿区委党研室1名,长寿区委党校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长寿区民警除外);2009年选派到各区县(自治县)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及选调生(长寿区除外),现已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
  四、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六)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6月30日。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无故放弃遴选资格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12日
  2.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推荐表》,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发送到遴选单位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提交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  
  3. 资格复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9:00-17:00时到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长寿区遴选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附件2,在本《简章》中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贴上1寸免冠照),工作简历1份(单位签署“属实”字样并加盖印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未在网上报名的也可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同上。
  4.开考比例
  一个职位遴选名额与报名遴选该职位人数需达到1:2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与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若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报考其他遴选机关职位条件的,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面试
  本次遴选考试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机关根据遴选岗位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工作。面试方式另定。面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时。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笔试的资格。
  (三)笔试
  笔试比例为1∶4。笔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经确认自动放弃笔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100分。笔试时间4月14日15:00-17:00时。笔试纲详见附件3。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4月15日(星期日)上午。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机关对拟转任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
  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确定拟转任人员名单,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严格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其转任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0661621

  长寿区遴选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长寿区遴选机关(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长寿区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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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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