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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选拔优秀乡镇领导班子正职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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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从基层培养和选拔干部工作的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一批乡镇领导班子正职到区直机关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一、公开选拔的人数、职位及对象

(一)选拔人数、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的人数为5名,职位为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科技厅5个区直单位的副处长各1名。

(二)选拔对象全区范围内符合本次公开选拔资格条件的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正职。

二、公开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即196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连续任乡镇领导班子正职满三年以上 (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时间可累计计算,计算任职的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5、任乡镇领导班子正职期间,所在乡镇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构成“一票否决”的问题;本人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地点和要求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推荐人选,经县(市、区)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各市委组织部严格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后于11月18日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关于本次公开选拔的详细情况可在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和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上查询,或可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669354)。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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