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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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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复审的通知

  关于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为做好本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资格复审工作,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福州市公选办《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资格复审、领导能力测评和面试认证信息公告》中公布的报考人员,及因未参加、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缺额,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需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书。企业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及设区市级以上统计局、国资委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档案材料复印件各1份。包括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职称评审表。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所报考职位无相关经历要求的除外)。

  以上复印件都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印章。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开始前,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先将报名登记表原件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本人送至或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福州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复审时按报考人员不同区域分批进行:

  1、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福州市及福州市辖县(市)区的报考人员(不含省直单位),资格复审安排在5月2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五);这期间,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福州市公选办进行审核。

  2、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福建省内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安排在5月5日(星期六)至5月6日(星期日)。这期间,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福州市公选办进行审核。

  3、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福州市及福州市辖县(市)区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安排在5月7日(星期一)至5月9日(星期三);这期间,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福州市公选办进行审核。

  4、工作单位所在地在福建省外的报考人员,于5月9日(星期三)前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复印件通过快递方式寄到福州市公选办进行审核,并于5月15日(星期二)至5月17日(星期四),由本人携带复审材料原件到福州市公选办进行现场核对验证。

   5、对未参加、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安排在5月10日(星期四)至5月12日(星期六)。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邮件递送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路92号福州市委组织部二层福州市公选办(邮编:350001)

  四、有关要求

  1、请参加本次公选笔试的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在本次公选网站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公告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提供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不按规定时限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参加考试测评和面试的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4、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请查询福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www.fuzhou.gov.cn)或咨询福州市公选办。咨询电话:0591-83301130、83510591,传真电话:0591-87765823。

  公选简章:福建省福州市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福州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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