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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向全国公选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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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一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实到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1.副县级领导职位5名:综合管理部分管综合配套与改革发展工作副部长1名,项目建设部分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副部长1名,总会计师、总规划师、总工程师各1名;

2.正科级领导职位6名:综合管理部改革发展处处长、财务审计处处长,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管理处处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项目建设部产业发展处处长、对外协作处处长各1名。

3.副科级领导职位4名:综合管理部改革发展处副处长,国土规划部规划管理处副处长、国土管理处副处长,项目建设部对外协作处副处长(女性)各1名。

4.工作人员职位8名:综合管理部改革发展处、财务审计处,国土规划部国土管理处、环境资源管理处,项目建设部基础设施处、建设工程管理处各1名;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名。

  二、报名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基本报名资格和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具有相应岗位的从业经历,身体健康;

2.报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项目建设部副部长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项目建设部副部长职位须为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总会计师、总规划师、总工程师职位的须具有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及研究生学历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职位须为财会类高级技术职称,总规划师职位须为规划类高级技术职称,总工程师职位须为建筑类高级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年龄32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工作人员职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不受此限制),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各选拔职位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请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见《长沙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具体职位条件》。

  四、公选程序及实施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的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每一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0人以上才能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三)笔试:笔试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门。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按4∶6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准。

对统招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口、经资格审查符合任职条件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额。

(四)面试: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按照不同职位分类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比例和面试形式:

1.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位:根据拟选拔职位职数1∶10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总分按100分计算。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60%,免笔试进入面试的以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五名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第二阶段面试采取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总分按100分计算。根据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按集体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选。

2.副科级领导、工作人员职位:根据拟选拔职位职数1∶6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总分按100分计算。根据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60%,免笔试进入面试的以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范围。若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考察人数要求,按实际体检合格人数进行考察,不实行递补。

(六)考察和决定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和考试成绩,按有关程序研究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五、任用和管理

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干部,属于领导干部职位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属于工作人员职位的,原来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职位均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聘用的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08年8月25日-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报考。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大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大楼五楼)。

接待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

2、网上报名

请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http://www.gjrcw.com)“网上报名系统”。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请到长沙高级人才网下载,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现场报名的考生报考资料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

  七、其他事项

1.准考证发放时间,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中共长沙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中共长沙市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沙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667292

监督举报电话:0731-8667282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0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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