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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09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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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决定公开选拔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职位数
1、面向全市(含中央、省属驻怀单位)选拔的副处级领导职位9个:
(1)团市委纪检员(中共党员)
(2)市妇联纪检员(中共党员、女)
(3)市农业局副局长(中共党员)
(4)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中共党员)
(5)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中共党员)
(6)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非中共党员)
(7)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非中共党员)
(8)市物产集团工会主任(中共党员)
(9)芷江师范副校长
2、面向全省选拔的副处级领导职位1个:
(1)市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
二、选拔对象的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除明确选拔中共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职位外,其它职位的报考人员,政治面貌不作限制。
(3)报考团市委纪检员和市妇联纪检员职位的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和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职位的年龄要求在42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任职要求: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任正科级干部年限1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职的)或任副科级干部年限4年以上(2005年6月30日以前任职的);具有大学学历并同时具有学士学位的选调生任职年限可放宽到副科级1年以上(2008年6月30日以前任职的);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任副科级干部2年以上(2007年6月30日以前任职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任职资历、任职年限的限制;现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任务。
3、职位要求:
(1)团市委纪检员和市妇联纪检员的任职条件放宽到正科级或副科级2年以上(2007年6月30日以前任职的)。
(2)市农业局副局长、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职位只限现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报考。
(3)市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要求具有工民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芷江师范学校副校长要求具有大学学历和学士学位,并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五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5)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要求具有环境保护类专业大学学历或五年以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市农业局副局长、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和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职位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不分职位,按笔试总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再进行体检、考察、决定任命等程序。
5、现任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的,任职满1周年可加1分;现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的任职满2周年可加1分,以后每满1周年加1分,计入笔试总成绩,连续任职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截止时间到2009年6月30日)。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务组织、考察和任用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实施。命题、评卷工作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
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相应减少选拔职数,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笔试考一门综合科目,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具体内容包括公共知识、领导工作实务和专业知识(各约占三分之一的比例),专业性不强的职位适当减少专业知识的比例,增加领导工作实务的内容。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要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笔试试卷满分150分,限时3小时。
面试对象按照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在考察前,市委组织部还将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依据综合成绩按职位进行等额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适应情况,由市公选领导小组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每个职位的建议任用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为确保选拔质量,根据中办发〔2004〕13号文件精神,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区别情况,或调整岗位、延长试用期,或取消任职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日-30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市直单位、中央、省属驻怀单位报考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3、报名方法: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请到湖南领导人才网、怀化党建网下载,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登记表需经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4、其他事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到各报名点领取,统一领取时间为2009年7月2日-3日;统一笔试时间为2009年7月4日,笔试地点以准考准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详情请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和怀化党建网查阅,或致电各报名点咨询。
邮编:418000
电话:(0745)2710434
传真:(0745)2724410
市公选办电子邮箱:gbsk008@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2:报名花名册及汇总表(点击下载)
附件3:公选工作调查统计表(点击下载)

怀化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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