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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领导同一任期内调整职务不得超一次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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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日前集中出台《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实施办法》等五个法规文件,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达到退休年龄、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等特殊原因外,应当任满一个任期,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办法》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应于交流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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