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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陀区公选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助理公告(第一号)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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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的同时,助推我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拔专职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助理的通知》(舟普组[2008]105号)精神,决定于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专职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拟选拔12名干部(其中区管后备干部所占比例不少于40%),分别担任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助理,专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公开选拔报名人员的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干部选拔资格条件;
2、本区内各乡镇、街道、区属单位、国有企业干部;
3、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时间在2年以上(2006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5、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通过区内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和刊登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人员先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填写《普陀区公开选拔专职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行政负责人助理报名表》,按区公选办规定的公开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名表可登陆普陀党建网(网址:www.ptdj.com.cn)下载。
2、报名人员需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报,但必须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取消公开选拔资格。
3、报名人数少于20名的,公选方式自行终止,将采用组织考察挑选方式决定助理人选。
4、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7日至2008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区政府四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拔全过程。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初定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主要环节为:
(1)公开面试题目:本次公选的面试题目为“如何理解和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
(2)自行调研:根据面试题目,应试者可以自行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调研。
(3)成立面试评审团:根据岗位性质,聘请有关人员组成每组5-7人的面试评审团。
(4)成立面试旁听团:邀请有关人员组成每组5-7人的面试旁听团。
(5)组织面试:应试者对面试题目进行阐述,由面试评审团根据应试者阐述内容进行提问,应试者进行答辩;然后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旁听团不参与提问及评分,参与对面试评审团工作的监督,并对评审团每位成员的评审工作作出评价。
(五)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2名为考察对象(若区管后备干部所占比例不到40%,不足名额在区管后备干部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察由区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考察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所产生的不足名额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六)决定任用
考察合格后,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进行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名单及岗位分配,并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录用的人员中若原非区管后备干部的,纳入区管后备干部名单。
四、其它事项
1、公开选拔咨询电话:3054543、3029327。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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