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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长沙天心区定向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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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天心区拟面向全国定向选用15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用原则
选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选用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或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
6、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四、选用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

考试科目

单位

岗 位

岗位代码

人数

岗 位 要 求

备 注

区金融证券办

金融证券管理人员

01

1

经济学、财政学、财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及相关专业。

合并报名和录用

区财政局二级机构

财务工作人员

1

街道办事处

经济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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