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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本溪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试安排通知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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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本溪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面试安排通知

  本溪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于10月16日进行了综合知识和领导能力两个科目的笔试,根据《本溪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告》的规定,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公选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阶段人选(名单见本溪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第二号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3日(星期日)

  二、面试地点:中共本溪市委党校2号教学楼(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0月23日7:00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影响面试抽签等工作的,按照面试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于10月21日至22日到市公选报名站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

  (一)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考生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

  4.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5.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听取成绩后离开考场。

  (二)考生违纪处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警告后仍不按规定执行,经总监考同意后清出考场,取消面试成绩:

  1.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

  2.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生候考室或面试考场后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4.拒绝参加抽签的;

  5.未按规定的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

  6.面试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面试考场的;

  7.将试题、草纸等面试资料带出考场的;

  8.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9.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本溪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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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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