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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重庆市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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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0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重庆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机关国库处合署办公)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国家承认的财政、财务、会计、金融、审计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二)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选调公务员。

(一)报名

⒈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⒉ 报名地点:重庆市财政局1楼(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人:陈云;联系电话:023-67575508、67575541。  

⒊ 报名手续: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登记照2张。

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受委托者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委托证明。

有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个人独立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性信息可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和监察室负责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须按要求填写《重庆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领取《准考证》。

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8以上,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08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实行逐轮淘汰选调。

⒈ 综合知识笔试。综合考查考生政治、经济、法律、哲学、历史等方面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选调职位与综合知识考试人数1:6的比例进入下一轮笔试,但其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时间:2008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

地点:市财政局一楼大会议室

⒉ 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主要考查考生财政、会计专业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但其专业知识及命题公文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时间:2008年9月14日上午9:30-12:00

地点:市财政局一楼大会议室

⒊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时间:2008年9月21日

地点:市财政局

(四)体检

根据选调职位人数,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25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选调职位依次递补。

时间:9月22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财政局组成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选调职位依次递补。

时间:9月24日至28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通过以上程序,经市财政局党组审定后,确定初步选调人员名单,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报名情况、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办理调动所需的相关材料,一并送市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08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住房等问题。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严格保密措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重庆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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