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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重庆南岸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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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重庆南岸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上半年南岸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不断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上半年南岸区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和职位
  本次有4个区级机关遴选30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具体职位见《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南岸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对象
  我市区县(自治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或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收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公招、遴选、选调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2012年上半年修订)》(附件2)执行。
  (二)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2日至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25号210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宣布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南岸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1份(附件3,在本《公告》中自行下载,并填写盖章,贴上1寸免冠照),工作简历1份。
  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缴费及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缴付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收取。即:按每科50元的标准执行,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收取。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通过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
  (一)笔试
  1.开考条件。职位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员之间比例需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2.笔试科目。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命题作文》,均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时间与地点。《综合基础知识》和《命题作文》于2012年5月12日上午进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在南岸区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公示。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命题作文》)÷2。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进入面试者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本人。
  (二)面试
  1.开考条件。职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员之间比例需达到《遴选职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若达不到遴选职位对应面试比例,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共同商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
  2.确定面试人员。依据遴选职位所对应面试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经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按照遴选职位所对应面试比例,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5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查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对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性。面试结束后,考生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否则将记入考生个人信息记录。
  5.总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成绩查询。总成绩于2012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在南岸区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每个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体检。若体检均合格,列入差额考察对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遴选人员。
  体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遴选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按分值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若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遴选人员。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遴选机关综合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要分别在原单位和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设有试用期的遴选机关,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
  五、监督与咨询
  南岸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遴选机关负责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要实行公务回避。
  遴选工作,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南岸区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遴选工作的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和咨询电话,受理遴选工作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坚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2822205
  监督电话:62988023

  附件:
  1. 重庆市南岸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doc(2012年上半年修订)
  3. 重庆市南岸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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