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选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有三年以上党龄、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任副科级满2年以上(2007年10月31日以前任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等条件。成长地是试点乡(镇)的干部,不能在该试点乡(镇)报名。
本次公推公选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6日~10月25日,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名参选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或职务聘书、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曲靖市公推公选乡(镇)党委书记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可登录曲靖信息港(www.eqj.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下载和查询。
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公推公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市直部门报名人员由市公推公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参选人员在县、乡(镇)、村进行公告。
此次公推公选程序分驻点调研、差额推荐、考察测评、差额票决、公示人选、差额直选等阶段进行,选举结果经县(市)区委审查后,办理任职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公推公选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测评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期职务,一般按试用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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