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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公选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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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法检两院工作力量,我区决定面向全国法检系统公开选调一批法官、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法、检系统在职国家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1、法院工作人员5名,其中法官4名,文秘人员1名;
2、检察院工作人员3名,其中侦查人员2名,公诉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公务员身份,除报考法院文秘人员外其他人员还应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资格(市州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以上、县市区检察院检察员以上),公务员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法院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①具有5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2年以上审判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的可优先选调。
 ②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法院文秘人员需从事文秘工作两年以上。
 (2)检察官报名条件:
 ①侦查人员为男性,公诉人员性别不限;
 ②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优秀侦查员和优秀公诉人、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现任县级以上检察院侦查和公诉部门副职以上职务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④近三年被评为省级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报考公诉职位的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大院区委组织部625室(六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彩色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大任免文件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察与调入
1、笔试。时间为2008年8月9 日,上午考公共科目、下午考专业科目。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40%、60%的比例折算。
2、面试。时间为8月16日上午,在笔试的基础上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检察官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不受面试名额的限制)。
3、组织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差额考察、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4、组织体检。对经考察拟定为选调对象者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考察的其他考生中按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5、调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讨论确定后办理调入手续。
六、待遇与管理
调入的人员原行政职务不保留,原行政职级、法官和检察官等级予以保留;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
联系电话:
开福区委组织部: 王 凤 4558306
开福区人民法院: 唐小如 4816528、13908468301
开福区人民检察院:黄 宇 4816178、13874804217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2日

附: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沙市开福区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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