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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平建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9名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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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平建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9名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建阳市拟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南平市范围公开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建阳市历任下派村(居)党组织书记公开选拔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面向建阳市公安系统公开选拔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面向福建省的职位(5个)
  建阳市政府办副主任1名;
  建阳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1名;
  建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建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建阳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1名。
  (二)面向南平市的职位(1个)
  建阳市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
  (三)面向建阳市历任下派村(居)党组织书记的职位(2个)
  中共建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1名;
  建阳市效能办副主任1名。
  (四)面向建阳市公安系统的职位(1个)
  建阳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指导员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政策;
  2、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3、工作年限应满4年,选调生工作年限应满2年(选聘生转录为选调生后工作满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应满1年。现任副科级职务人员报考副科级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二)职位条件
  1、面向福建省的职位
  (1)报考建阳市政府办副主任职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2)报考建阳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报考建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土建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土建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报考建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环境生态类、环境安全技术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环境生态类、环境安全技术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报考建阳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职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法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入选后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2、面向南平市的职位
  报考建阳市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入选后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3、面向建阳市历任下派村(居)党组织书记的职位
  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担任建阳市下派村(居)党组织书记三年以上或任满一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面向建阳市公安系统的职位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建阳市公安系统正式干部,中共正式党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入选后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党校管理部门等承认的各种学历,不包括“相当大学本科(专科、研究生)学历水平”的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科分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为标准;专业技术职称以政府人事部门审批颁发的证书为准;报名人员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现有学历的证书,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考试录用(聘用)试用期内干部;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违反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由建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8:00至2012年10月24日17:30。
  2、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南平”政府门户网站的“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http://kjgkxb.np.gov.cn)报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每位报考者限报南平市所有县(市、区)的一个职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报考资格。
  建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建阳市公选办,设在建阳市委组织部)。地址:建阳市人民路28号市委大院,邮政编码:354200;联系电话:0599-5823293 ;传真:0599-5823293。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可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的比例应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公选职位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人数与该职位公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0:1,按10:1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如:公选某职位人数为3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只有29人,则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为2名)。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和报考人员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身份(岗位)、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及时送至或通过邮件寄至建阳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材料需在10月26日前送达(或寄达)建阳市公选办(建阳市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8日前,公开选拔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2年11月14日后从“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拟选拔职位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列入)。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公布。应试者可登录“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持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岗位)、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建阳市公选办接受资格复审。未通过、未参加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四)体检及组织考察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人选(如取足最后一名时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列入),由建阳市公选办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建阳市公选办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选和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公布。
  (五)决定任用
  建阳市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干部考察情况和岗位职责需要,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市委常委会根据公示结果,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建阳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建阳市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和建阳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指导员的具体乡镇分配和职务分工由建阳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公选结果向社会公布。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乡镇政府班子副职则按有关法律规定选举任用)。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职位职责要求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的,免去试任职务,公选前属于我市管理的干部,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不属于我市管理的干部,一般由市委根据实际情况按原职级安排在建阳市工作,或征求本人及原单位同意调回原单位工作(担任乡镇政府班子副职的,由市委常委会按规定提请免职)。其他考察对象符合后备干部基本条件的,纳入市委后备干部队伍实行跟踪管理。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加强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599—5822192。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人员差旅费用和食宿、体检费用等自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建阳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建阳市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点击打开)

  建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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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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