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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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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选拔发现一批优秀人才,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酉阳自治县委决定公开选拔部分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名额及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的职位、名额及范围见附件1。
  二、报名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选拔职位的年龄、工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等要求见附件1。年龄、工龄、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报考:
  一是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是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三是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是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自愿报名。
  2.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1月16日17:30;报名地点:中共酉阳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桃花源镇环城路100号);联系电话: 75552799,75556690;传真:75554390。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职务)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习、工作、任职等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和聘书的原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选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如达不到此比例,则该职位公选终止。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2011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为依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测试领导干部的适任能力。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体检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建议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县委常委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如拟选职位无合适人选,该职位可空缺。
  (六)任前公示
  对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履行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按其选拔之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工作。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
  六、本《简章》由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酉阳自治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和报名资格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2:酉阳自治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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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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