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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运城市公开选拔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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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运城市公开选拔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根据市委安排,决定为县(市、区)公开选拔一批优秀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职位53个。
   二、公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1、公选范围: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运城市公开选拔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见运城市党建网)。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的;
   ⑤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⑥试用期内的人员;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共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票决、公示、任用等九个环节。
   1、发布公告。通过运城市党建网等媒体向全市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干部身份”审核认定表、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1寸红底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同时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打印)。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至31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本地职位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申请材料同时报市公选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经市公选领导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选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自愿调剂到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4、笔试。笔试初步定于9月9日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市公选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题、评卷等工作。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党政领导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5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公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5、面试。面试初步定于9月14日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根据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公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6、考察。市委组织部委托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要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执行,重点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情况。对于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如果考察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票决人选与公选职位1:1的比例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确定票决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7、票决。县(市、区)委常委会对票决人选进行票决,产生任职人选。
   8、公示。对任职人选,由各县(市、区)常委会研究决定后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公开选拔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在新闻媒体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任用。公示期间取消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9、任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考核合格后,报市公开选拔领导组同意,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正式任用。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拔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公开选拔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359—2660347。

  遴选公告:山西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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