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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选调区委办副主任、区建设局副局长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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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好配强区属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等精神,经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研究决定,在广州地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建设局副局长各1名。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序号选调职位选调职数(名)职位要求
1区委办副主任1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为人正派,在文秘综合调研部门工作三年以上优先。
2区建设局副局长1熟悉交通土建类专业,具有征地拆迁及大型基建工程管理经验,廉洁自律,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或管理5年以上。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广州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的可报名参加选调: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岁,从发布公告之月起计算)。
    2、现任副处级干部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在对口和相近的业务部门工作2年以上。
    5、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http://nsrs.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箱地址:gznsgx@163.com;联系电话:39910539,84986012。
    2、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附以下材料:
    (1)报名表(须含电子照片);
    (2)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和工作证扫描件;
    (3)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4)报考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需提交个人撰写的代表性文章2篇。
    3、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2日至12月26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南沙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时间:初定2007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人数为7人。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面试成绩在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四)区委研究决定
    南沙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南沙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五)办理调动及任职。
    对区委研究确定的选调任职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有关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公开选调的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拟从2007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08年2月下旬基本完成。
    12月中旬至下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12月下旬:资格审查、面试;
    2008年1月上旬: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2008年1月中下旬:确定任职人选,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组织部
                                                  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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