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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市奉节县公开选拔年轻乡镇副职领导干部简章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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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重庆市奉节县公开选拔年轻乡镇副职领导干部简章

  按照市委对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

  一、公选职位

  乡镇副职15名(其中面向选调生和市委选派的大学生村官公选10名,面向其他人员公选5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及相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全县除学校、医院外的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学校、医院参加“三支”的人员可报名)。

  2、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4、是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须现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副科级职务(含中层正职、副主任科员)满1年;是事业人员的,须现任相当于正科级以上职务、或副科级职务(含中层正职、八级职员)满1年、或现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选调生或大学生“村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报考:

  1、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书记、副乡镇长(副主任)或书记、乡镇长(主任)助理1年以上的;

  2、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主任、副主任2年以上的;

  3、现任中层正职,或现任中层副职职务1年以上的;

  4、获得过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年以上优秀等次的。

  以上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5.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发布简章之日起到2011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办公楼528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寸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编制证、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鲜章,各提供1份。

  初审合格的,提交经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公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资格的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该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缩减选拔职位。

  (二)笔试

  1、时间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县委党校

  3、笔试方式:闭卷。

  4、考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纲为依据,主要考察参选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对参加全市或全县青年人才论坛活动,获得相关表彰的,依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及《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奉节分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奉节组发[2008]]25号)文件,在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加分项目由个人在报名时向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笔试成绩相同者,则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与选拔职位达不到3:1的比例,则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降低至2:1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缩减选拔职位。

  (四)考察考核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由县公选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考察组进行。

  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德的调查,实行量化计分。

  对考察对象的业绩实行加分制。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的一次加1分;近两年个人获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县委、县政府综合性表彰的一次加2分。加分项目由个人在报名时向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考察考核成绩=民主测评得分×50%+德的调查得分×50%+加分。

  考察对象的最后得分=考试综合成绩×80% +考察考核成绩×20%。

  (五)公示

  根据考察对象的各项得分,县公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名单,由中共奉节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进行公示。

  四、任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县委按照有关规定提名到乡镇参加换届选举。对在选举中未当选的,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奉节县公开选拔年轻乡镇副职领导干部报名表  

  中共重庆市奉节县委

   201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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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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