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腐败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它直接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反腐倡廉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努力。
一、认真遵循辩证联系发展的观点,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
(一)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和谐社会的构建不可能仅靠反腐倡廉,但是在腐败多发高发的现阶段,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反腐倡廉工作,不坚决清除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与健康发展。
(二)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反腐倡廉旨在清除与社会发展不和谐的腐败现象,倡导社会和谐就必须做到廉洁与廉政。腐败,是运用权力侵占他人利益的行为,总会引起人民群众的愤恨,引起社会的不和谐乃至动荡。为官者清正廉洁,历来都受人民群众的拥护,能够增强社会的亲和力、凝聚力。政治清明才能有和谐的盛世。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保持与时俱进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不是单纯地为反腐败而反腐败,而是要把反腐败纳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宗旨和目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原则、视角和要求,明确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改革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制度,调整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推动反腐倡廉与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认真履职,强化落实,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作用
(一)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对遵纪守法行为的鼓励,对先进道德的弘扬,逐步将人们追求利益的动力和行为限定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只有坚持不懈地进行规范和开展教育,人们的文明素质就会逐步提高,对法律和道德的权威就会更加敬重,社会的活力才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各地各部门要加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施细则,在积极地支持、鼓励人们发挥符合真善美要求的同时,又要坚决打击一切挑战法纪和道德规范的行为,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切实用实际行动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献计出力。
一是全面提高党政干部队伍的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组织保证。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老百姓信得过的党政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目前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第一要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重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执政为民。第二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党员保障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第三要创新机制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并重,抓住制度的落实这个重点。根据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特点和规律,深化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和优政。
二是深入反腐倡廉,坚决惩治腐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从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看,要真正形成并持久保持人民群众各尽所能而又和谐相处、政通人和而又经济快速发展的政治局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因为真正影响社会和谐的许多社会问题,多少都与党内不正之风有关,都与党内腐败有关。哪里有腐败,哪里的党群干群关系就比较紧张,社会矛盾就容易尖锐化、复杂化,党风不正,政风就不纯,民风也就好不了,经济就难于发展上去,最终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在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上审视我们的工作,必须在执纪办案中严惩腐败的同时,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通过全面履行教育、惩处、监督、保护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是努力加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优化政治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强力推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服务行政和廉洁行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第一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党委、政府的政令畅通。通过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第二要加强执法监察,强力推进依法行政。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要立足于深化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民主评议工作的力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力促行政机关廉洁高效,使行风和政风建设更见成效。第三要严厉惩治腐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处于易发多发状态的情况下,执纪办案丝毫不能放松。只有让腐者必败,才能警示腐败,才能遏制腐败。
四是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广大群众满意度。反腐倡廉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大局。第一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愿望和行为引导好、组织好。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二是在具体的工作部署上,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民意。要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着力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与民争利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时时处处体现坚持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第三是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方式方法上要切实体现民主。要在充分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多层次、多形式地构建让群众广泛参与的参政议政平台。不断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全方位扩大基层民主。要通过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深化各种形式的民主评议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通过加强监督,敦促党员干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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