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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面向全市乡镇公选副县级领导干部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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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同时为我市乡镇干部成长创造条件,中共襄樊市委决定,面向全市乡镇(办事处)公开选拔535岁以下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襄樊市乡镇(办事处)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身体健康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630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学历且参加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2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参加工作时间2年及以上,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1年及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公选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均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从襄樊党建网上下载),同时提交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报名地点:襄樊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襄樊市公选办”)

报名时间:20087288:308318:00

3、资格审查。依据公开选拔条件与资格,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襄樊市公选办确认。

4、民主推荐。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200名左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名额由襄樊市公选办根据各地报名人员多少按规定比例下达。

5、笔试。对各地推荐出来的应试人员采取封闭撰写调研报告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着重测试应试者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公开选拔名额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7、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照拟公开选拔名额与考察对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天。

8、市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决定。

9、任用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公开选拔中的笔试、面试时间,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均可登录襄樊党建网查询。

咨询电话:0710-3550187

监督电话:0710-12380

襄樊党建网网址:http://www.xfdjw.gov.cn

通讯地址:襄樊市荆州街73(襄樊市委组织部二楼公选办公室)

邮政编码:441021

襄樊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725

襄樊市面向全市乡镇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襄樊市面向全市乡镇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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