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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衢州市专家工作站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4/17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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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衢州市专家工作站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市外高级专家的合作,搭建高层次人才创新平台,柔性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推进我市学术技术创新,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衢州市专家工作站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申报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已与1名以上市外专家签订合作协议。其中,企业还需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2.具有一定数量的研发、教学或创作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3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3;
  3.有明确的合作项目(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专家和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
  4.合作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先进性,对我市科技、农业、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衢州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表》(一式3份,用A4纸打印),表格在衢州市115人才网站上下载;
  2.下列材料复印件一套:法人登记证、研发机构批文、专家身份证、专家职称证书、与专家签订的协议、与专家合作的项目、本单位主要研发、教学或创作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书或其他证明其工作性质的材料。
  申报表要如实填写,复印件要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四、推荐名额
  县(市、区)、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各推荐5家,市直事业单位自由申报。
  五、遴选程序
  1.申报。市本级申报单位,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县(市、区)申报单位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直接报市人力社保局。
  2、资格初审。申报单位的材料经汇总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经资格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人力社保局按专业、单位性质组织专家评审。
  4、审定。经专家评审后,由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进行审定,最后确定首批市级专家工作站名单。
  5、公示。经审定的市级专家工作站,在衢州党建网、衢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七天。
  6、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并授牌。
  六、其他
  1.公布的衢州市专家工作站,按照《衢州市专家工作站建设暂行办法》,从公布之日起进入三年管理期,在管理期内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科研资助经费30万元。
  2.申报材料于
  2012年11月2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联系人:秦耿秀,电话:3085033。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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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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