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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共金华市开展市县联合公选干部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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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市委决定,在近期开展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目标职位
(一)县处级领导职位(共10个)
金华教育学院院长1名;
中共金华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共青团金华市委副书记1名;
金华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名;
金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1名;
金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
县(市、区)委常委2名。
(二)乡科级领导职位(共53个)
1、婺城区5个:区委办副主任(文字综合)、区城建局副局长、区文联副主席、团区委副书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各1名;
2、金东区3个:乡镇党委委员(源东乡、澧浦镇、塘雅镇)3名(其中源东乡党委委员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
3、兰溪市11个: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信访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旅游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各1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6名(其中1名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
4、东阳市10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0名(其中1名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1名面向非中共党员);
5、义乌市4个: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市文联副主席、市供销总社副主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各1名;
6、永康市3个:市规划局局长、市水务局总工程师、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各1名;
7、浦江县6个:县教育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县旅游局副局长、团县委副书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各1名;
8、武义县6个:团县委副书记、县总工会副主席、县妇联副主席、县供销联社副主任(事业)各1名,乡镇党委委员2名(其中1名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
9、磐安县5个:团县委副书记、县新闻传媒中心副主任、县创建办副主任各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2名(面向优秀村书记、村主任)。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1、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要求:(1)大学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4)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要求的,符合学历、年龄等条件的也可报考。其他资格条件为:
金华教育学院院长职位:现任党政机关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本科高等院校中层副职、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相当于副县处级领导职务(不含民办高校);省部属、市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县处级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2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下同)。40岁以下的干部可放宽至任县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正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
副县处级领导职位:现任党政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省部属、市属、县属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省部属、市属、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相应领导职务。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3年。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可放宽至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
县(市、区)委常委、团市委副书记等部分职位的资格条件作特殊设定,具体详见《金华市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2、县(市、区)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金华市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动员会议,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
2、推荐报名。按照属地推荐报名的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统一报名、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推荐报名方法。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核。由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数比例不足10:1的,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计划。已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以按资格条件要求转报其它职位。资格审核标准由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具体审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进行。
报考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应试者实际工作经验和实际领导能力的测试。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县处级领导职位按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注重对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
6、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7、讨论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决定任用人选。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经考察未能任用的人选,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列为后备干部。
8、公布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个别乡科级职位的选拔程序根据职位要求由县(市、区)另行设定。
四、组织领导
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成立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本次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要专门成立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公开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这次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定上来。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了解这次联合公选的目的意义、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基本程序,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考,积极参与竞争,自觉接受组织挑选。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圆满完成。
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部署,所需经费由财政核拨。
附:《金华市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

中共金华市委
200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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